資收場火災未依規通報環保局 遭罰至少10萬元
2019/4/22 13:42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22日電)彰化縣線西鄉一家資源回收場昨天火災燒到今天中午已20小時未完全熄滅,消防局預估下午到晚間才能完全撲滅火勢;業者未於規定時限通報環保局,依法遭罰至少新台幣10萬元。
彰化縣政府消防局昨天下午3時58分獲報,線西鄉線工路一家資源回收場起火,首波派遣線西、秀水、福興等消防分隊共22車、52人搶救,人車到達現場發現濃煙及廢輪胎燃燒,大量黑煙直竄天際,數公里外的鄰近鄉鎮都清楚可見,所幸火警未釀人員傷亡。
由於場內堆積很多塑膠品及橡膠粉粒,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消防員和義消徹夜輪班打火,今天上午7時21分開始殘火處理,但因現場火載量很大,需動用機具開挖處理悶燒,消防局估計下午到晚間才能完全撲滅火勢;截至中午共計出動60車次、126人次打火。
業者未於火警發生一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將先開罰至少新台幣10萬元,並且昨天立即派人員到現場持儀器偵測,測得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測值低於儀器偵測極限,就是檢測沒有發現揮發性有機物。
另外,彰化縣環保局指出,案發公司主要產品是橡膠粒及橡膠粉,場區堆置大量橡膠粉粒料,燃燒橡膠粉粒恐有產生戴奧辛疑慮,因此也派人進行戴奧辛採樣,架設地點位於火場下風處,進行24小時定點採樣後再將樣品帶回實驗室分析。(編輯:翁翠萍)10804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