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飆車撞死夫妻 男子判9年半定讞
2019/4/22 11:41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桃園市彭姓砂石車司機,民國103年間飲酒後與高姓男同事各自駕駛自小客車飆車,高男撞死共乘機車的陳姓夫婦。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判決彭男有期徒刑9年6月。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彭男於103年8月4日清晨駕駛自小客車上班途中,在桃園市大溪區一處檳榔攤碰到同事高姓男子,兩人各自駕車離開檳榔攤後不久,以時速108至144公里的速度飆車。
判決表示,兩車行經大溪區康莊路三段時,高男企圖跨越雙黃線超車,撞上由陳姓夫婦共乘的機車,陳姓夫婦慘死。警方到場後,查出高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4毫克。
高男被依競駛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定讞。彭男同樣被檢方依競駛致人於死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判處彭男9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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