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輪調新規定 法務部將辦3場說明會
2019/4/16 16:4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法務部研擬一、二審檢察官人事調整規定,讓一審主任檢察官赴二審辦事2年,回任一審後,就有資格派任一審檢察長,新規定今年8月實行,18日及22日全台舉行3場說明會。
法務部去年完成一、二審檢察官人事調整規定,去年升任二審的檢察官期滿3年須回任一審,但未要求現任二審檢察官回歸一審。劍青檢改認為此舉是保護萬年二審,表達嚴正抗議。
法務部近日研擬新的一、二審檢察官人事調整規定,又稱多元入學方案,目的讓檢察官有更多歷練,一審主任檢察官調二審辦事2年後,回任一審後,就有資格派任一審檢察長、一審襄閱主任檢察官、法務部行政機關副首長、法務部參事、各業務單位副主管等職務。
一審檢察官則可調二審辦事2年後,回任一審並調升為一審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官員指出,這項新研擬的人事調整規定,將會舉行北中南3場說明會,分別於18日上午在台北、下午在高雄、22日上午在台中,後續會依說明會現場檢察官的意見回饋考量是否調整規定,預計新規定今年8月實行。(編輯:方沛清)1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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