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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轉撞死婦人拖行數十公尺 駕駛遭判刑1年

2019/4/1 14:11(4/1 15: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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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日電)劉姓男子開車右轉不慎撞上黃姓女子,黃女遭拖行數十公尺,經送醫急救傷重不治。法院審理後,難以認定劉男犯後態度良好,判他1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民國106年12月1日晚間7時許,開車行經基隆市仁愛區從愛一路右轉仁一路,雖然當時下雨但視線良好,劉男疏於注意不慎撞上黃姓女子,黃女遭捲入右前車輪底下遭拖行數十公尺。

路人見狀合力將車輛抬起後救出黃女,經送醫急救後,黃女當天晚間8時許因胸腹出血、多處骨折及顱內出血傷重不治,劉男則在員警到場時坦承肇事。

法院指出,劉男開車未注意行人穿越道有無行人,貿然駛出導致黃女死亡,不僅侵害黃女生命法益,更造成家屬無可彌補傷痛,違反注意義務情節甚重。

法官考量劉男坦承犯行,但因賠償金額與告訴人歧異甚大,未能達成和解,且告訴人稱事發後劉男未曾關心黃女後事,告別式也未到場更無和解誠意,難認犯後態度良好,依過失致死判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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