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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輪胎陳啟清收回扣遭求償 二審加碼判賠

2019/3/27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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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南港輪胎前協理陳啟清涉收回扣5億元,去年獲假釋出獄。南港輪胎提告求償,一審判決陳啟清除答應返還5億之外,須賠償4551萬餘元,二審今加碼判再賠償1395萬元。還可上訴。

全案緣於南港輪胎公司察覺有異並報案,擔任資材部協理的陳啟清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原料供應商及進口報關行索取回扣款,共計22家廠商支付回扣,回扣款達新台幣5億4521萬元,錢都匯往陳男在境外公司的OBU帳戶及境內銀行帳戶。

檢警執行搜索時,在陳啟清夫婦家中等處查獲鉅額現鈔,經清點達2億8530萬元;另扣陳男在境外公司OBU帳戶內的424萬美元存款,總計查扣總價值逾4億元。

一審台北地院判陳啟清5年徒刑,併科罰金1500萬元,他的妻子張月蕉依洗錢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須繳納國庫300萬元;陳啟清一度提起上訴,後來撤回上訴,全案定讞後入監服刑,去年獲假釋出獄。

民事部分,南港輪胎提告追加要求陳男返還,另外收受的23筆回扣,一審台北地院判決陳啟清夫妻須賠償4551萬3874元,經上訴,二審高院經重新計算金額,改判須賠償5946萬3874元,也就是陳啟清夫妻得再賠償1395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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