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國際董監事假處分案 北院裁定駁回
2019/3/21 14:54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長榮集團張國明、張國政兄弟不滿大哥張國華與老臣柯麗卿續掌長榮國際公司,為阻新選出7席董監事就任,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無定暫時狀態必要,裁定駁回。
鏡週刊報導,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2016年過世,大房全面主導事業,老二張國明及老三張國政認為大哥張國華被柯麗卿蒙蔽,不滿柯續掌集團主要控股公司長榮國際董事長,全面提出告訴,要求宣告長榮國際2月的股東會決議無效、7席董監事應全面退出、確認董事長行為無效、要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張榮發基金會等5項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阻止新任董監事在3月23日就任。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聲請人張國明、張國政等人提出的本案訴訟,是以長榮國際公司為被告,爭執的法律關係,是股東臨時會的決議效力,並非和張國華、柯麗卿等人之間的爭執,雙方沒有爭執的法律關係存在,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要件不合。
北院表示,聲請人並未提出長榮國際公司因張、柯當選董監事將有何致使公司或其他股東蒙受重大損害、急迫危險的事實。且如准許本件定暫時狀態處分,將使長榮國際公司因無董事、監察人執行職務而停滯,造成集團各公司運作無法回復的損害,因此裁定駁回。(編輯:張銘坤)1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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