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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電視數位機上盒牟利 男子涉侵權被起訴

2019/3/1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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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9日電)柯男設立公司,委託不知情資訊公司設計軟體,向大陸地區承租頻道訊號,製作「兔子家電視盒」數位機上盒牟利,有電視公司發現被侵權提告,檢方今天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將他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38歲柯姓男子民國106年1月間,向不知情的資訊網路公司,簽訂電視盒軟體系統及系統主機維護合約書,委託製作「RT TV」軟體後,再向真實姓名不詳,綽號「愛視」的大陸人士承租,而取得愛視所擷取的民視公司頻道訊號源。

柯男並利用「RT TV」軟體及頻道數位訊號源,製作「兔子家電視盒」的數位機上盒,柯男為吸引不特定客戶購買機上盒牟利,自同年2月間在各大網路商城上架,以新台幣1500元價格販售,並以「海量第四台+全球影視」、「最值得的電視盒子、持續更新維護直播看不完」等語行銷。

案件經民視公司委由律師,向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提告後偵辦,檢警107年8月間,持搜索票到柯男設立在台中市北區的營業處所搜索,共查扣兔子家電視盒785台及半成品,並查出業者已賣出1000台、獲利150萬元。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據證人證詞、公司銷售資料、採購合約等證物,今天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將柯男與他設立的公司起訴。(編輯:卞金峰)1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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