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抗告確定 侯漢廷可陪柯文哲訪美
2019/3/16 14:2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涉案,正在台北地院審理,他以陪同台北市長柯文哲訪美為由,聲請暫時解境9天,北院裁准須具保新台幣10萬元。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日前駁回抗告而確定。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生共諜周泓旭案時,查到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台灣現、退役軍人等各階層人士,去年6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王炳忠與其父王進步、林明正、侯漢廷等4人起訴。
侯漢廷將隨柯文哲赴美考察,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期間為16日至24日;北院裁准侯漢廷須提出新台幣10萬元保證金,自25日零時起仍恢復限制出境,逾期未入境返台,則沒入保證金。
台北地檢署不服裁定,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並主張,這次公費出國考察團名額已滿,侯漢廷為自費隨行,明顯與公費考察團員有別,不能等同視之,且侯漢廷隨考察團前往美國多日,所費不貲,對照他所涉案件與罪名,僅以10萬元保證金,恐難形成有效拘束力,請求撤銷原裁定。
高院調查,這次台北市長的訪美考察團,原本僅有3名市議員名額,且並未限制超出公費名額以外的議員以自費方式隨行;這次是由台北市長率隊以同一團體名義出訪的公務行程,相關行程規劃及注意事項,無論公費或自費的所有團員均須遵守;出訪團員是否有因此趁便脫隊逃亡之虞,也難僅以公費或自費為判斷標準。
至於保證金10萬元部分,高院認為,這屬於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的事項,且不以嚴格證明為必要,僅以自由證明即可,不能僅因侯漢廷自費出訪旅費的高低,即認10萬元的保證金金額過低;本件未有逾越法律所規定的範圍,或濫用權限,因此,駁回抗告,全案確定。(編輯:戴光育)10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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