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同學組地下匯兌集團 遭刑事局破獲
2019/3/15 15:54(3/15 17: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28歲高姓男子找國高中同學組地下匯兌集團,以合法貿易公司為名,實則從事洗錢行為,並把公司設在台北市內湖區科技大樓。刑事局掌握線索逮人,不排除高男涉嫌替詐欺集團洗錢。
刑事局今天召開破案記者會,偵九大隊副大隊長鄢志豪表示,日前接獲情資,有洗錢集團藏身在台北市內湖區科技大樓,經查,以高男為首的地下匯兌集團涉重嫌。
刑事局查出,高男找國、高中同學組洗錢集團,成員皆未滿30歲,高男以貿易公司為名,把公司設在警衛森嚴的內湖區科技大樓內,並涉嫌透過中國大陸人頭帳戶替人進行人民幣轉帳,再從中收取1%至4%手續費。
刑事局表示,高男對客戶的金錢來源未曾過問,而委託洗錢的客戶遍及台北、桃園、台中等地,清查發現,以高男為首的地下匯兌集團,單日經手金額曾高達新台幣3900萬元,從去年10月至今,洗錢金額超過6億元,不排除疑似替詐騙集團洗錢。
刑事局說,高男等人知道匯兌金額來源不明,外出收款時都會隨身攜帶槍枝,收取現金後,再趁深夜至ATM存款,高男也租下公司附近大樓供成員居住,以便集中管理。
刑事局掌握線索,日前赴高男位在台北、桃園等處搜索,當場逮捕高男等7人,查獲2輛高級跑車、改造手槍、銀行存簿等證物。高男遭逮後坦承涉案,但無法交代客戶來源。
警訊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把高男等7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高男遭聲押獲准,其餘成員交保。刑事局將持續追查高男客戶來源。
警方呼籲,從事地下匯兌犯行,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1億元以下罰金。(編輯:張銘坤)1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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