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黎明重劃會弊案 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14人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4日電)富有公司總顧問楊文欣等人,民國95年起發起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虛增拆遷補償、工程費用,取得市價逾61億元的抵費地不法利益,檢方今天依背信等罪起訴楊男等14人。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單元二)緊鄰台中市第七期重劃區,面積約186公頃、土地所有權人共2619人,為台中市面積最大的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由富有土地開發公司承辦,並發起成立重劃籌備會。
56歲楊文欣曾擔任台灣省議員、立法委員、長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自民國95年4月起至96年11月,擔任富有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現為富有公司總顧問,參與黎明重劃會經營決策;58歲傅宗道為黎明重劃會理事長、富有公司董事長;59歲林世民為富有公司總經理。
林世民為使富有公司及黎明重劃籌備會取得重劃主導權,由公司出資在95年間,向鄭姓地主購買重劃區內土地,分別以買賣名義登記在黃男等468名人頭下,每人持有面積約24至28公分見方,約A4紙張大小。
富有公司再利用人頭出席重劃會,自13席理事、3席監事的名額中,掌握7席理事、3席監事的過半優勢,再由理事推選傅宗道擔任重劃會理事長。
黎明重劃會於97年1月檢送重劃計畫書,經台中市政府核定,富有公司開始透過人頭虛增拆遷補償費,偽造發放拆遷補償費的會計傳票等手法,共計虛增拆遷補償費新台幣2億3116萬元,依重劃會評定地價每平方公尺3萬1419元,而取得約2225坪的抵費地不法利益。
富有公司再以調高工項、土方單價與數量等方式,將公共設施工程費用預算虛增,重劃會於100年3月24日將工程預算書送至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核定,總金額為22億5779萬餘元,但其中卻虛增約10億餘元,使富有公司取得約1萬66坪抵費地的不法利益。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100年10月5日,准予備查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計算負擔總表,總計富有公司不實虛增的經費共計12億7668萬餘元,共計可取得約1萬2291坪抵費地不法利益,以平均市價每坪50萬元計算,初估不法利益逾61億元。
案件經最高檢察署前特別偵查組,協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於105年12月至106年7月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搜索黎明重劃會、富有公司等單位,今天依背信、偽造文書與違反商業會計等罪嫌,將楊文欣等14人起訴。(編輯:吳佳穎)10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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