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土城鵝肉店縱火案 3嫌判賠死者家屬515萬元
2019/1/31 13:44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魯鋼駿新北31日電)新北市土城知名鵝肉店前年遭人縱火,釀2死3傷,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蔡姓男子等3人無期、15年、13年徒刑,再判須賠死者張姓員工的母親新台幣51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土城一間知名鵝肉店林姓老闆的三兒子,因與綽號「阿龍」的男子有金錢糾紛,民國106年11月阿龍指派手下蔡姓男子帶人到鵝肉店討債,但林姓老闆不願處理,因此蔡男放話「就讓店開不成」。
事隔幾日,蔡姓男子找來林姓、黃姓男子,購買甲苯、香蕉水、油漆等,混製成2桶易燃性液體,晚間9時許到鵝肉店,由黃男在車上用手機錄影,蔡、林下車將易燃液體桶朝店內丟擲,由於店內正在用火烹煮食品,因此引發大火。
這場大火不僅燒毀鵝肉店,更造成許姓老闆娘、張姓員工死亡,林姓廚師全身重傷,另外尹姓、鄭姓女住戶也受傷。
新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依殺人罪判蔡男無期徒刑,林男15年、黃男13年徒刑,已上訴高等法院。
此外,死者張姓員工的母親對3嫌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915萬餘元,新北地院已判准殯葬費26萬餘元、89萬餘元扶養費,以及精神慰撫金400萬元,總計515萬餘元;其餘死傷者求償案尚在審理中。(編輯:方沛清)10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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