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石化戴奧辛污染判賠確定 春節前發放賠償金

2019/1/18 13:3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8日電)中石化因台南安順廠區戴奧辛污染被判賠當地居民新台幣1.8億元,各方代表今天開會協調達成共識,中石化應於農曆春節前開始發放賠償金,3個月內完成。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最高法院去年11月28日判決,中石化應賠償被害居民新台幣1億8548萬元定讞,中石化、當地居民、台南市政府等各方代表今天召開協調會,由台南市副市長王時思居中協調,以利376名被害居民儘速領取賠償金。

各方代表在協調會中達成共識,中石化需成立賠償金專戶,區公所及里長協助蒐集賠償所需文件,及區公所提供場地,以利中石化辦理請領賠償行政作業。

中石化應於農曆春節前開始發放損害賠償金給無繼承爭議的原告,3個月內完成,市府也會全力協助當地里長蒐集領取賠償金資料。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安順廠區位於台南市安南區,前身是台鹼安順廠,早年利用水銀電解法電解食鹽水製造鹼氯,造成周遭鄰里汞汙染,居民捕食魚蝦,戴奧辛囤積體內,數值居高不下。

受害的安南區顯宮里、鹿耳里及四草里等超過300名居民,民國97年對經濟部、中石化及台南市政府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國賠告訴。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經濟部或中石化須賠償1億6817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判賠1億9158萬元,但經濟部免賠。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去年11月做出判決,中石化應賠償受害居民1.8億元,經濟部免賠確定;原判決中石化賠償600萬元部分廢棄發回更審。(編輯:陳俊碩)10801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