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胡睿兒被控撿屍性侵案 一審2月中宣判

2019/1/16 15:59(1/16 16:0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樂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被控涉在夜店性侵女子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胡睿兒受訪表示,發生此事很不應該,對家人造成影響。法院諭知2月13日宣判。

檢方起訴指出,胡睿兒去年6月16日晚間11時左右前往台北市信義區某夜店飲酒;6月17日凌晨1時左右,受害女子與友人也到該夜店消費。受害女子在舞池認出胡睿兒,因而與友人找胡聊天喝酒。

檢方調查,胡睿兒與受害女子凌晨3時許離開夜店,2人相偕到大樓樓梯間;女子因酒醉癱軟,趴在胡睿兒身上。胡睿兒見女子酒醉無力反抗之際,進行乘機性交,檢方依乘機性交罪嫌將他起訴。

北院下午開庭,胡睿兒開庭後受訪指出,太太生產後在家顧小孩,他也在家顧小孩,發生這件事情影響很大,尤其對家人,他覺得很不應該,目前希望把孩子顧好、把家庭顧好,一切交由法院審判。

面對官司,胡睿兒表示,希望趕快告一個段落,自己好好做一個父親該做的事、好好的工作,無論能否繼續唱歌都沒關係,只要能好好維持家庭就好。

胡睿兒說,這件事發生後經濟受到很大影響,之前還有跑活動,現在比較少了,但他唱歌前還有做別的行業,幫別人編曲、寫歌,日子還是能夠維持下去。

媒體詢問對案件是否有信心,胡睿兒表示,這種事情就是該怎樣就怎樣,他自己多想也沒有用。(編輯:戴光育)10801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