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圓家暴案無報案單 警指當事人未索取
2019/1/16 15:38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6日電)林男因肉圓未加辣毆妻兒案引發公憤,林妻委任律師質疑警方沒開立報案三聯單。蘆洲警分局今天指出,依規定立即偵破案件得免開立三聯單,報案人若索取仍應開立,但當事人未提。
蘆洲這一起家暴案發生後引發公憤,涉家暴的「肉圓爸」林姓男子雖公開道歉,但林男妻子繼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後,今天再與律師前往新北地檢署補充家暴傷害相關事證,並到新北地方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林妻的委任律師對媒體表示,家暴事件發生在12日晚上,但警方處理過程有點延宕。報案後,林妻提出傷害等告訴,警方也沒開立報案三聯單,林妻為了保護自己及孩子才會將影片po上網,希望引起司法和社會的重視。
蘆洲警分局得知林妻律師質疑警方未主動聯繫被害人及開立三聯單一事後表示,警方當晚接獲報案後,林妻當時表示希望先就醫及驗傷後,再到派出所提告並聲請保護令。
警方指出,在考量當事人(含小孩)的身心狀況,優先協助送醫,同時在筆錄製作前,依規定向社政單位進行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13日警方主動聯繫當事人有關筆錄製作事宜,連夜申請緊急保護令獲准,並將傷害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有關未開立報案三聯單的部分,警方強調,依規定立即偵破案件,得免開立三聯單,但報案人索取時,仍應開立。全案因當事人未提,警方也未再主動徵詢,因此,以後會再補開給當事人三聯單。
蘆洲警分局表示,警方從案發到目前一直積極地協助處理,現在案件已經移送地檢署,後續會基於保護被害人的立場出發,配合檢察官的指揮,協助律師及當事人在後續訴訟過程中能夠獲得應有的保障。(編輯:戴光育)1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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