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承租河川地掩飾盜採砂石 主嫌羈押
2018/12/28 16:44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8日電)楊姓男子等4人涉嫌以假借承租河川公地為掩飾,卻不法盜採砂石約800公噸,並傾倒、回填廢污泥等,遭橋頭地檢署查獲,認為楊男涉犯竊盜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橋頭地檢署今天表示,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稽查大隊於巡防時,發現位於高雄市杉林區旗山溪一處河川公地旁的私有土地,有不尋常的挖土機、砂石車出入,疑有盜採砂石集團涉案。
檢方獲報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二大隊第二中隊、高屏溪流域管委會稽查大隊查緝隊、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與高雄市警察局等偵辦,並利用數位科技跟蹤蒐證,查出有盜採砂石集團不僅在河川地盜採砂石,還傾倒廢棄污泥。
檢警查出楊男與共犯先在河川公地附近購買私有土地,涉嫌假借承租河川公地和取得整地名目,行盜採鄰近的河川公地及國有土地砂石之實。由挖土機在河川公地向下挖掘、篩選砂石,將河川公地及國有地砂石篩選後堆放到鄰近的私有土地上,伺機外運,然後再傾倒、回填廢污泥,嚴重破壞及污染國土。初步核估現場盜挖面積約3730平方公尺,已遭盜採砂石約800公噸。
橋頭地檢署指派國土環保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徐弘儒、檢察官楊翊妘指揮偵辦,確認不法業者將河川公地砂石出售、外運給買主及回填污泥後,發動搜索、拘提及通知到案,向法院聲押楊男獲准,其餘3人分別以新台幣5萬元至10萬元交保。
檢方斥責盜採河川地砂石,不但污染水源,也會影響河道的水文、自然流向,容易淤塞、侵蝕河岸及河道,並於颱風及汛期間導致溪水暴漲,危及下游居民身家、性命和財產安全。(編輯:吳佳穎)1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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