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上士辱女中士妖怪 法院判賠12萬餘元
2018/12/8 12:28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三軍總醫院徐姓上士對周姓女中士心懷不滿,辱罵周女「三八」、「妖怪」,另恐嚇「我背值星你死得更慘」。士林地院認為徐男侵害周女人格權,日前判決徐男賠償12萬餘元。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周姓女中士負責人事請假工作,徐姓上士不滿周女不肯幫忙代填假單,在醫院公然辱罵周女「三八」、「妖怪」,又在民國106年間恫嚇周女「我背值星你死得更慘」、「我會搞死你」。
周姓女中士不甘受辱提出刑事告訴,法院依公然侮辱、恐嚇罪判處徐姓上士拘役45日定讞。周女另對徐男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與醫藥費。
士院認為,徐姓上士言語侵害周姓女中士人格權,判決徐男就2次公然侮辱各賠償新台幣2萬元,恐嚇賠償8萬元,連同周女因遭恐嚇擔心受怕求診的醫療費用,徐男共應賠償12萬7267元,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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