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職國道警追晉巡佐 國旗警旗覆棺
2018/12/6 15:06(12/6 15: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6日電)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實務訓練警員王黃冠鈞因公殉職,今天舉行告別式,行政院核定追頒三等楷模獎章,警政署追晉王黃冠鈞為巡佐,並以國旗、警旗覆棺,給予最高榮譽。
告別式今天在王黃冠鈞的家鄉屏東縣瑪家鄉三和村集會所舉行,前總統馬英九、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陳家欽、國道警察局長朱正倫、屏東縣長潘孟安與各警察機關首長等人到場哀悼。
行政院核定追頒王黃冠鈞三等楷模獎章,由內政部長徐國勇轉頒,警政署追晉巡佐職務,由陳家欽頒發,並覆蓋國旗、警旗,告慰英靈。
儀式最後,國道警察局長朱正倫帶領幹部及同仁列隊,向王黃冠鈞致敬,場面莊嚴肅穆,現場湧入百人。
徐國勇受訪時表示,未來將從教育訓練、精進裝備提升執勤員警的安全保障,「精進裝備」一直在做,如警車緩撞、防撞已開始做相關採購與研究,未來在夜間勤務上也會做調整。
國道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楊梅分隊實務訓練警員王黃冠鈞等3人,11月23日擔任巡邏勤務時,被後方沒注意車前狀況的來車高速撞擊,導致2位員警受傷送醫,21歲的王黃冠鈞傷重不治。(編輯:翁翠萍)10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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