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鎮長參選人涉賄選 檢調傳喚350名里鄰長

2018/11/9 12:1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縣9日電)新竹縣一名鎮長參選人涉嫌賄選,日前遭法院裁定新台幣70萬元交保,檢調進行第二波偵查,傳喚350名里、鄰長,近8成坦承收受現金,檢察官認為無羈押必要,訊後請回。

新竹地檢署日前查獲參選竹東鎮長的現任新竹縣議員,涉嫌透過鍾姓里長及王姓女樁腳,以每人3萬元向鎮上15名里長固樁,並於今年7、8月間,假借發放文宣工資費用,提供現金對鄰長進行賄選。

檢方指出,鎮長參選人應訊時僅坦承部分犯行,檢察官認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另諭令鍾、王2樁腳各15萬元、相關涉案人員分別以2萬及5萬元交保。新竹地院7日裁定這位鎮長參選人70萬元交保候傳。

新竹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指出,針對鎮長參選人涉賄案,指派檢察官黃怡文、林李嘉、廖啟村、張瑞玲團隊辦案,並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警分局、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新竹縣調查站,於7、8日傳喚15名里長及里長轄內各鄰長。

竹檢指出,此次傳喚近350人到案,由20名檢察官漏夜協助偵辦,於今天凌晨3時許訊問完畢,其中222位鄰長中,有近8成坦承收受1000至3000元不等現金,檢察官訊後認為鄰長無羈押及強制處分必要,均予請回。

竹檢呼籲,賄選乃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新竹地檢署將持續不懈針對賄選犯行強力偵辦,呼籲參選人們切勿以身試法。(編輯:方沛清)10711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