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持刀搶女房仲還脫光 特戰男二審判8年

2018/11/8 12:07(11/8 14:3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特戰背景的邵男出獄後,今年3月間持刀行搶女房仲還脫光女方衣服,搶得7000元,二審今天依強盜罪判他8年徒刑。他聆判後說,根本沒拿刀犯案,刀上沒他的DNA,強調會上訴。

判決指出,有毒品、竊盜及妨害性自主等前科的邵姓男子服役時曾受過三棲特戰訓練,他因性侵案件,被判7年半徒刑確定,並於民國105年5月出獄。

判決表示,邵男於今年3月8日行經宜蘭市某建設公司銷售辦公室,看見1名女房仲留守,他以看屋為由接近女房仲,再將女方推入3樓廁所內,持折疊刀抵住女方頸部,逼她交出身上財物,過程中還把女方衣服脫光,經女方央求下,兩人回辦公室,邵男得手新台幣7000元後逃離。

警方循線逮捕邵男,將他移送法辦。一審宜蘭地方法院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他8年徒刑,案經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仍判他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711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