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8議員涉賄定讞 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
2018/11/2 14:36(11/2 18: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日電)屏東縣國民黨籍6名縣議員、2名前議員因涉及議長周典論賄選案判刑定讞,今天上午10時向屏檢報到發監執行,8人的親友及支持者與議員們擁別哭成一團。
8名涉及賄選案議員潘裕隆,王志豐、顏金成、潘政治、李冀香、陳昭忠(已於2016年因他案被判當選無效定讞解職)、陳美瓊、歸曉惠(後來補選擔任三地門鄉長)上午陸續抵屏東地檢署報到。
屏檢主任檢察官陳怡利表示,全案最高法院10月25日定讞後限制出境,屏檢當晚接到傳真公文,考量涉案人數眾多,且正逢選舉期間,警力不足,隨即啟動防逃機制;隔天由警方送發監傳單,要求8人今天入獄。
屏東縣議會這屆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8名涉案議員及前議員,各遭判處3年2月至4年不等刑期定讞,議長周典論2審無罪定讞。
全案潘裕隆和王志豐被列為「行賄者」,刑期最重。兩人向媒體表示,10月25日判決,26日寄傳單通知今天發監,昨天大家才接到判決書,連給他們法律救濟的時間都沒有。潘裕隆說,昨天看判決書覺得很離譜,裡面竟寫王志豐交付陳美瓊賄款是「不詳時間、不詳地點、不詳方式」。(編輯:孫承武)1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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