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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營養午餐黃姓供應商行賄技士 遭判刑6個月

2018/11/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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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台中一家學童營養午餐食材供應農場的黃姓場長,去年3月向抽驗食材的台中農業局陳姓技士行賄,技士拒絕後通報檢舉,法院開庭時黃男認罪,台中地院今判處他6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51歲黃姓男子為台中市西屯區「保證責任彰化縣員林合作農場」場長,農場曾供應台中市多家學校營養午餐蔬菜食材。

民國106年3月14日上午9時多,台中市政府農業局作物生產科陳姓技士,前往農場辦理花椰菜、高麗菜與白菜抽驗,抽驗完成後黃男詢問陳姓技士,可否往後抽驗前事先透漏抽驗學校,陳姓技士未當場應允。

待陳姓技士準備離去時,黃男便饋贈茶葉禮盒、橄欖油與有機番茄,並在禮盒中夾帶裝有新台幣10萬元的牛皮紙袋,陳姓技士在前往中興大學進行採樣途中,收到黃男傳送的手機訊息「陳先生感恩您,茶葉裡有一份作業程序資料,請您先取出查閱」、「一份兄弟的心而已」。

陳姓技士發覺有異,將車輛停在路旁查看禮盒,便立即折返農場退回現金並表明拒絕收賄,陳姓技士事後向台中市農業局政風室通報,案件經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黃男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起訴。

法官審理時,黃男當庭認罪,並經檢察官與被告在審判外達成協商,台中地院法官今天判處黃男處有期徒刑6個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5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卞金峰)1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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