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酒後遭控猥褻女性友人 6萬交保
2018/10/31 18:24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31日電)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防治組羅姓員警,昨天晚間前往友人家中飲酒,幾杯黃湯下肚後,女性友人指控遭羅男推進房間企圖猥褻,警方訊後依強制猥褻罪將羅男送辦,經檢察官複訊後6萬交保。
警方調查,47歲已婚羅男昨天休假,晚間9時許受女性友人的父親邀約至住家飲宴,據女子表示,晚間8時許回到家中,見父親與叔伯等人正在飲酒,當時她也坐下一同共飲,直到晚間9時許,只剩父親、羅男與她3人在場,她上完廁所要回到客廳時,遭羅男推至房間內,企圖對她猥褻。
羅男在警方偵訊時則否認對女子做出猥褻動作,供稱他在民國100年間認識女子的父親,也與女子認識6、7年,兩人為舊識。
金山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員警及督察人員到場處理,並通知鑑識採證小組到場採驗,經警方檢視女子LINE紀錄,發現兩人確有交往親密對話,事後兩人雖達成和解,女子也不願提告,但警方訊後仍依強制猥褻罪,將羅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金山警分局並立即召開考紀會,將羅男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不正當男女關係交往,記一大過處分,並報請停職靜待司法調查,同時調整羅男服務地區,並追究相關主管人員責任。(編輯:卞金峰)1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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