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慶男聲請具保停押獲准 保金3200萬限制住居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30日電)因案在押的慶富造船集團董事長陳慶男面臨延押,他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高雄地院今天裁定准予停押,交保金3200萬元,但限制住居,每天需兩度向前鎮警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報到。
海軍獵雷艦弊案,陳慶男被控詐貸63億元,他在檢方偵訊時以800萬元獲交保,全案經起訴移審高雄地院,高雄地院今年6月初開庭審理發現,其兒子陳偉志於今年5月間棄保潛逃境外,加上陳慶男當庭改口否認犯行,法官認為陳慶男有棄保潛逃之虞,裁定他追加保釋金為1億元。陳慶男後來因籌不出保金而遭羈押迄今。
高雄地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案第一次延押期間11月3日將屆滿,院方10月26日進行延押訊問程序庭時,陳慶男仍否認犯行,並自稱年近78歲高齡,身體狀況不佳,無逃亡之虞,加上其名下不動產、銀行帳戶等財產均被查扣、查封,原持有的股票也設質出售,用以清償積欠銀行或票券公司的債務,資產現況無力提出1億元保證金。
陳慶男並當庭表示,他妻子陳盧昭霞擬向他人借款充作保證金,可籌得3000萬元,希望法官降低保金額度。
法官認為,陳慶男近78歲,年老體衰並罹患老年人常見病症,羈押對其身體健康的影響,顯然大於一般成年人,權衡如令其追加相當保證金而停止羈押,除可避免剝奪其就醫權益,維護身體健康,也可確保其將來不會輕易棄保逃匿,有利後續審判進行。
法官因此裁定,陳慶男如能追加3200萬元保金,即准予停止羈押,但限制住居,每天須於上午5時至8時,以及晚間7時至10時各向前鎮警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報到一次。
不過,高雄地院法警室表示,截至晚間7時尚未接獲陳慶男家屬前來辦理具保停押手續;復興路派出所也表示,尚未接獲法院通知要配合辦理陳慶男前來簽到事宜。(編輯:陳俊碩)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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