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少女仙人跳 強盜集團被檢方起訴
2018/10/3 14:10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羅姓男子與洪姓少女等4人設局仙人跳,由少女約出吳姓男子,到汽車旅館時少女佯稱遭性侵,通知羅男等3人到場,毆打吳男要求交出財物,檢方今天將羅男等3人依強盜罪嫌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25歲羅姓男子與27歲林姓男子、21歲林姓男子及洪姓少女結夥,共謀以仙人跳的方式設局,欲強盜他人財物。
民國107年6月20日凌晨2時多,先由洪姓少女以交友軟體與吳姓男子聯繫,雙方約在台中市北區三民路與錦中街口一家超商喝酒聊天,雙方閒聊一陣後相約前往附近的汽車旅館。
吳男開車載洪姓少女進入汽車旅館後,羅姓等3名男子則開車在汽車旅館外等待,少女藉故拖延,並將手機內事先打好的「哥你在哪,我剛被強暴了,你快來救我」、「我跟男生喝酒結果被他強暴,你快來救」等訊息,連同汽車旅館房號傳送給羅男。
羅男收到訊息後開車進入汽車旅館,洪姓少女佯稱有朋友要來拿東西開門,羅男等3人進到房內便持球棒、木劍等物毆打吳男,導致吳男身上多處受傷、骨折,洪姓少女則在旁吶喊助陣。
羅男並恐嚇吳男性侵洪姓少女,要求交出車輛鑰匙及錢包,羅男搶得新台幣3000元認為金額太少大感不滿,又要求吳男打電話給舅舅,聲稱需要性侵案件的和解費,吳男的舅舅表示要報警,羅男便掛斷電話。
羅男無計可施,改強迫吳男簽下車輛讓渡書及和解書,表示因吳男性侵洪姓少女,同意讓渡車輛作為賠償。羅男與洪姓少女等4人分乘兩輛轎車逃逸,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獲報後,循線將羅男等4人逮捕送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雙方證詞、被害人驗傷單及手機對話訊息,今天將羅男等3人依強盜罪嫌起訴,洪姓少女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編輯:翁翠萍)10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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