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殺害柯文哲 男子判刑2月
2018/8/3 18:59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自認檢舉勞動官員弊案遭吃案而心生不滿,在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賴香伶臉書留言,揚言殺害台北市長柯文哲,士院日前以恐嚇公眾罪判處2月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不滿檢舉勞動官員勞檢作假弊案被吃案,向司法機關控告勞動官員瀆職也被吃案,因而心生不滿。
今年1月31日,李姓男子至賴香伶臉書公開留言,稱「殺柯文哲,殺公務員,我要拿刀殺柯文哲!」還說要殺法官、去勞動局殺公務員,經勞動局機要秘書於2月6日發現留言後報案。
李姓男子否認恐嚇公眾,辯稱殺的字眼只是表達受迫害時怨恨的心情,沒有要殺的意思,留言是為了形成社會、政治事件,要社會正視受迫害者從未受到公平正義對待的事實。
承審法官認為,李姓男子留言具體指出手段、方式與地點,表達加害他人生命的意圖明確,客觀上已足使他人心生畏懼。
法官審酌,李姓男子飾詞狡辯、否認犯行,還揚言若判有罪要去揍政府官員,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仍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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