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中風母兄 男二審判處無期徒刑
2018/6/7 11:18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7日電)高雄鳳山區龔姓男子去年餓死中風母親與哥哥一案。高雄高分院今天審結宣判,上訴駁回,依殺害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1歲龔男照料分別於民國98年與106年3月中風的母親和胞兄,2人因生活無法自理需人照料住進養護中心,看護費用高雄市社會局補助,不足部分則由家屬自行負擔。
因龔男沈迷賭博電玩及線上遊戲,導致經濟拮据,無法支付106年5月的養護費用,執意將母兄接回鳳山區住處,自106年6月2日起未供應任何飲水食物給母兄,造成2人陸續於6日和9日死亡。
龔男餓死母兄後將2人屍體放在床上,並在房門撒上鹽、蘇打粉及樟腦丸等掩蓋腐敗臭味,再用藍色膠帶將房間的門縫、窗戶及鑰匙孔封死,並在家中伴屍及焚香祭拜。
由於龔男接獲高雄市環保局通知要噴灑登革熱藥劑,他擔心東窗事發,在106年6月28日離家,直到他的胞姊聯繫不上龔男及擔心母兄無人照顧報警,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上門赫然發現2人死亡多時,客廳並留有龔男的遺書,但人已不知去向。
高雄地檢署指揮警方在鳳山區一家網咖將他拘捕到案,偵結依殺害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並求處極刑。高雄地方法院今年4月審結,合議庭法官認為龔男犯後確有悔悟,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審結宣判,駁回上訴,判處無期徒刑。(編輯:陳政偉/孫承武)1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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