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法官擬改特任官 立委參與遴選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司法院今天表示,未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將改為特任官,享終身職身分保障、無任期,並納入兩名立委參與法官遴選委員會,強化民主正當性,遴選後呈請總統任命。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法院院會昨天通過法官法、法院組織法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期許建構金字塔訴訟制度,並健全法官評鑑、職務法庭等制度,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
呂太郎說,為打造上尖下寬的金字塔訴訟制度,有必要調整終審法院組織,未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員額各縮減為14人、7人,均為特任官,年滿70歲前退職,審判案件以法官7人合議為原則。
呂太郎指出,未來終審法院院長及法官,由司法院長提名應選院長一人、應選法官名額兩倍人選,交由法官遴選委員會遴定後,呈請總統任命,法官遴選委員會納入兩名由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推舉的立委。
針對媒體報導,司法院不顧外界爭議及考試院反對,提出終審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立委參與遴選等方案。呂太郎解釋,是依據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考試院也未否定終審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
呂太郎也說,現行終審法院法官是透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屬於內部升遷,未來改由外部成員為主的法官遴選委員會遴選,納入立委即是希望可以納入民間意見。
呂太郎也舉德國、法國、南韓等最高法院與憲法法院分立的國家為例,說明政治部門參與終審法院法官提名或任命並非罕見,原有人提議由總統任命,但台灣輿論「怕政治怕得要死」,司法院提出的版本已相對保守。
呂太郎還表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僅9人,日本終審法院法官也只有15人,即使是南韓也只有14最高法院法官,台灣目前有77位最高法院法官、20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實有調整必要。(編輯:李錫璋)10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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