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收賄幫毒蟲掉包尿液 遭公懲會撤職
2018/5/13 15:06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3日電)桃園黃姓員警被控收賄,幫毒蟲掉包尿液脫罪,事後還向毒蟲勒索手機、筆電等財物,遭法院判刑定讞;全案移請公懲會審理,公懲會近日判黃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指出,黃姓員警民國98年7月間偵辦一件毒品案時,收受不正利益,掉包陳姓犯嫌的尿液;黃姓員警事後打電話給陳姓犯嫌,問陳嫌是否滿意尿液掉包的做法。幾天後,黃姓員警以要求提供毒品情資為由,約陳嫌見面。
兩人碰面後,黃男看到陳嫌車上裝的衛星導航機功能不錯,向陳嫌說「你現在趴趴走,車上還裝GPS」等語,要求對方提供這台機器。陳嫌害怕若不從,恐將因毒品等案件遭查辦,便把衛星導航機拆下交給黃男。
此外黃姓員警另外以同事手機損壞為由,向陳嫌索討一支價格約新台幣2萬元的手機,並以在「埋伏時沒有筆記型電腦打發時間」的理由,向陳嫌索討一台價格約2萬5000元的筆記型電腦。
黃男因犯收受賄賂罪及藉勢勒索財物罪等4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1年確定。
公懲會審理後,認為移送機關所提供的資料,已足認事證明確,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判決黃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編輯:李錫璋)107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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