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檢上訴台開案 批趙玉柱讓全家沉淪
2018/4/19 14:59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9日電)趙玉柱、趙建銘父子被控台開內線交易案,更四審分別獲判2年6月、3年徒刑。台高檢已提起上訴,今日曝光理由則指趙玉柱未規勸趙建銘守分際,致全家一同沉淪,最是不當。
全案緣於民國94年間,趙建銘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於三井日本料理聚餐。趙建銘餐會中得知台開利多的內線消息,返家後與父親趙玉柱買進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差額。
台北地檢署95年7月提起公訴,經最高法院四度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今年3月20日做出更四審判決,並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輕趙建銘等4人刑度,趙建銘判刑3年,趙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蘇德建2年、緩刑5年。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上訴指出,趙建銘雖未以自身名義購買台開股票,但告知父親內線消息,再用母親名義買股,足見全家均有意謀私,就此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欣然接受;趙建銘還讓父親收受游世一給付的新台幣300萬元,有不當擴權行徑。
上訴另指趙玉柱未規勸趙建銘謹守分際,並不當援引妻子簡水綿帳戶,進行不法交易,致全家一同沉淪,最是不當。
針對蘇德建獲緩刑宣告,台高檢認為,更四審認定蘇德建是始作俑者,卻是唯一獲緩刑的被告,刑度輕重失衡;蘇德建人脈廣闊,卻接近當時第一家庭成員,無非為建立關係,為謀取穩坐眼前職位,並謀未來更好金融職位的發展,由此可見量刑失當。
台高檢也指出,游世一欲取得台開董事職位,並支付趙玉柱300萬元固樁,如此攀附權勢的行為,卻僅輕判2年。
台高檢認為,更四審判決有理由矛盾、量刑不當等違背法令的情事,因此提起上訴。(編輯:張銘坤)10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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