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涉妨害公務 台北地院首開庭
2018/4/18 19:16(4/18 19:2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涉犯妨害公務等罪嫌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李婉鈺否認犯罪,也說檢方起訴書內容與事實不符,希望法官還她一個清白、公道。
根據起訴書內容,李婉鈺去年11月28日晚上9時左右打電話邀約前立委張碩文外出飲宴,遭張拒絕;李婉鈺酒後於11月29日凌晨0時左右到張碩文的公寓大廈按門鈴找人。李婉鈺進入大廈後,多次按張碩文住處的門鈴,並用手拍打鐵門。
起訴書指出,有住戶不滿李婉鈺滋擾,出面制止,雙方起口角。員警獲報處理,李婉鈺拉扯林姓員警的錄影設備,也侮辱王姓員警是「穿著制服的流氓」,動手打王的臉部。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在3月15日依強制未遂、妨害公務罪嫌起訴李婉鈺。台北地院今天開庭,李婉鈺在庭上只說「否認犯罪」,其餘由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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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鈺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說,檢方起訴書的內容,根本與事實不符,例如當天她沒有喝酒,也沒有所謂「我要約張碩文喝酒,因為他拒絕我,所以就去拍打他家鐵門,去找他的事情」等。
李婉鈺表示,希望法官能釐清事實真相,還給她一個公道與清白,對於當天如果有妨礙到鄰居的安寧,感到很抱歉;至於檢方起訴強制未遂部分,這要有被害對象,但這件事從頭到尾沒有所謂的被害對象。(編輯:李亨山)10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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