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手機牟利6千萬 女職員判8年6月
2018/4/16 13:05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6日電)童姓女子任職電訊公司,利用職務登入會計系統變造帳目,取得行動電話私自銷售,不法獲利逾新台幣6000多萬元,被公司查帳揪出,台中地院今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她8年6月徒刑。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42歲童姓女子任職台中市西屯區漢口路一家網通電訊公司,擔任網路平台銷售服務窗口專責人員,平時負責與各大購物網站廠商接洽,處理行動電話商品出貨及登打銷售品項、數目與金額等業務內容。
童女趁主管交辦登打資料時,記下可修改公司會計系統的管理權限帳號與密碼,自民國100年2月1日起登入系統,先低報行動電話的商品價格,再高報行動電話銷售數量,取得多出的行動電話後,再趁結帳日將落差修改,使結帳報表銷售金額與實際金額一致。
童女利用手法取得多出的手機,交給不知情的業者販售,6年來陸續侵占不法獲利達新台幣6000多萬元,造成網通電信公司虧損多年,業者見帳目銷售成績不錯卻虧損,決定逐一核對歷史帳冊,揪出童女侵占公司貨品。
童女坦承侵占,檢方查出童女近年購入數筆不動產,每年招待親友出國旅遊,並查扣她的帳戶302萬元及匯款給胞姊的21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童女8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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