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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涉粉味場所 南港分局:已記過懲處

2018/4/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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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9日電)報載有北市員警涉足有粉味場所,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今天表示,去年底查證屬實後,已將局內偵查隊李姓前副隊長記過兩次並調職,陪同員警也記過處分。

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市某警分局偵查隊李姓副隊長在某次隊上慶功宴後,疑因沒人辦「續攤」而飆罵同仁,有同仁便帶他到有粉味的卡拉OK店以安撫,不久還傳出這些帶他去續攤的同仁年度考績都不錯,引發其他人不滿而檢舉,李姓副隊長事後雖被記過,卻被質疑是轉調涼缺。

南港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12月聽聞疑有員警風紀案後,就立即主動派員實施查訪,經查發現相關地址確定為有女性服務員陪侍的卡拉OK店,李姓前副隊長和偵查隊員警也確實在去年12月期間到店內消費。

經深入追查,李姓前副隊長和偵查隊警員在勤務中及非勤務中,非因公而涉足不妥當場所,事證明確,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規定進行處置,報請將李姓前副隊長記過兩次並調職。

另外,一同前往消費的員警,也予以記過及申誡處分。

南港分局說,本案處置壯士斷腕,不包庇也不掩飾,同時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深入查證,並持續宣導員警嚴禁涉足不妥當場所,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編輯:張銘坤)1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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