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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航空內線交易案 林明昇嬸嬸獲緩刑

2018/3/28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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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復興航空董座林明昇的嬸嬸林鄭珊珊等4人涉內線交易案,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林鄭珊珊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得向公庫繳交新台幣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本案其他被告,百順旅行社負責人劉信平被判刑3年2月;易飛網董事長周育蔚、中興保全總管理處資深主管朱漢文的柯姓妻子,判刑1年8月、緩刑2年。

林明昇前年11月21日下午3時召開臨時董事會,同日19時、20時,興航分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22日「暫停交易」、「停航一天」訊息。到了11月22日11時30分,興航董事會正式通過解散決議;同日下午2時,林明昇在證交所宣布興航停止營運。23日股市開盤,興航股票雖恢復交易,但立即被打為全額交割股,且股價開盤跳空跌停鎖死。

檢方起訴指出,林鄭珊珊在前年11月16日,透過他人知悉興航已無意解決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到期贖回的資金缺口,預見興航有財務危機將無法繼續經營,所以在11月18日、11月21日共賣出興航股票金額達381萬多元,不法規避損失金額為138萬多元。

北檢也發現,劉信平、周育蔚在前年11月21日上午9時,得知興航22日全面航線停飛一天的消息後,依據經營國內外旅遊業務經驗,認為這是重大異常情事,可預見興航必有重大利空消息,所以在重訊發布前賣股。

北檢認定,劉信平的不法規避損失金額達591萬多元,周育蔚的不法規避損失金額為44萬多元。此外,朱漢文的柯姓妻子則是在得知興航停飛的重大利空消息後旋即賣股,不法規避損失金額為4萬多元。

北檢去年6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嫌,對林鄭珊珊、劉信平、周育蔚及柯女提起公訴,但考量林、周、柯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刑並斟酌情況宣告緩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林鄭珊珊、周育蔚、柯女認罪及繳回犯罪所得,今天給予他們緩刑。(編輯:李亨山)10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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