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地院模擬國民法庭 強盜案被告判無罪
2018/3/27 20:52(3/27 21:2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7日電)屏東地方法院今天模擬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庭,模擬審判結夥強盜案件,結果被告被判無罪。
今天由檢辯方提問問題,從18位出席者挑出6位國民法官及3位備位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
今天模擬審理的是發生於民國100年3月16日在屏東東港鎮的3人結夥強盜案的改編案情,案情中的楊嫌和嚴嫌因犯罪事實確定已被判刑。
模擬審理以超過2/3的評議為審判結果,第一次由9名國民法官評議,結果6比3無罪,第二次由3名法官及6名國民法官評議,結果也以6(含一名法官)比3判無罪。
屏東地院書記官長陳文進表示,國內未來刑訴法可能改為國民參與審判的趨勢,目前全案仍在修法的草案階段,去年高雄地方法院已被司法院指定模擬演練,今年要求各地法院都要模擬演練。(編輯:張銘坤)1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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