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生封溪保育區釣魚 遭各罰3萬
2018/3/27 17:34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7日電)2名高中生日前相約到基隆市七堵區富民親水公園釣魚,由於市府已公告瑪陵坑溪上游為封溪保育區,市府依違反漁業法對2名高中生各罰新台幣3萬元。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長陳瑞濱今天表示,2名就讀基隆市某高中的同班同學,因已透過繁星計畫錄取大學,23日下午2時許共騎一部機車前往七堵區富民親水公園,將機車停在「封溪保育區」告示牌前後拿著釣竿到公園內垂釣。
陳瑞濱接獲民眾檢舉後隨即前往取締,2名高中生表示,「第一次來這裡釣魚,沒注意到告示牌」,原本以為只罰1萬2000元,沒想到當陳瑞濱告知依法開罰3萬時,2名高中生立刻露出驚訝表情。
陳瑞濱指出,2名高中生並未攜帶儲存容器,釣起魚後隨即放生,總共釣了10多尾,對於觸法感到十分懊悔,也了解溪流保育的重要,「下次會到一般溪流釣魚,不會來這裡了」。
陳瑞濱表示,基隆市目前封溪範圍為暖暖溪「平靜橋及雙生土地公廟以上流域」、瑪陵坑溪「瑪西里民大會堂以上流域,及瑪西里民大會堂至鴛鴦橋流域」、友蚋溪全流域和拔西猴溪全流域,民眾如有釣魚需求,可前往非封溪護魚溪段,以免誤觸法令。(編輯:卞金峰)1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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