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控車震性侵 苗縣議員反駁被設局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民進黨籍苗栗縣議員陳光軒遭指控車震性侵越南籍阮姓外配,檢方調查研判兩人合意性交不起訴,阮女丈夫則憤而提告妨害婚姻;陳光軒今天反駁是有心人士設局陷害。
在苗栗市與丈夫經營餐飲店的越南籍阮姓女外配,於民國105年9月提告指控遭陳光軒在車上性侵,阮女指稱,兩人透過臉書相識,因有人到店內鬧事,陳光軒表示可以幫忙處理,雙方相約深夜碰面詳談。
阮女指稱,104年11月13日晚間10時許,坐上陳光軒的座車,被載往苗栗縣議會附近路旁,被強迫要求換到後座,隨即遭陳光軒脫掉身上衣物,性侵得逞,因擔心對方是議員身分,害怕「如果拒絕,可能沒命回家」,才沒有馬上報警。
阮女向檢方表示,陳光軒事後轉貼探視老人家的照片,稱自己做了很多好事,如果告他就會「毀了他」,不過事發經過半年,看到新聞,陳光軒公開在臉書坦承「有過幾段非正常男女關係」,祈求妻子原諒,認為有必要揭開他的真面目,才決定提告。
檢方調查,阮女在事隔近10個月後才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甚至還收下「賠償外套」,不僅與一般常情相悖,提告動機也並非無可疑之處,判斷兩人可能為合意性交,做不起訴處分。
阮女丈夫則在收到處分書後,驚覺妻子曾與陳「車震」,憤而對陳光軒另外提出妨害婚姻告訴。苗栗地院經審理,因僅有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中阮女所稱「那種亂來的事」、「不應該做的事」,欠缺其他積極證據,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陳光軒今天接受電訪回應,整件事是「有心人設局」,想要透過「人格毀滅的方式」,希望從中獲取不法利益,但自己沒有妥協,對方才會進一步利用訴訟,逼他就範,其中有許多指控都是「杜撰」、「不實」的汙衊。
陳光軒說,這些指控私領域的部分,不會影響他在公領域為地方鄉親服務的熱忱,如今檢察官與法官都已做出不起訴以及無罪判決,加上即將投入年底選戰,將不會再花時間與對方玩這種「潑糞」的遊戲。(編輯:張銘坤)10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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