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2年未報到 北檢通緝張俊宏
2018/3/23 20:14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前立委張俊宏於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涉犯證券交易法不利益交易等罪,去年遭判刑2年定讞。台北地檢署多次傳喚張俊宏到案執行未果,今天對張俊宏發布通緝。
張俊宏因全民電通其他案件,遭判應執行3年8月確定,他逃亡逾9個月遭通緝,民國104年1月才投案入監,105年12月獲准假釋。
最高法院去年3月針對張俊宏另涉不利益交易等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北檢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張俊宏連同前案,共應執行5年7月徒刑。
北檢今年初兩次通知張俊宏到案執行,張俊宏都沒有現身,還向高院對檢察官的執行命令聲明異議,但遭高院駁回。
由於張俊宏經傳拘都未到案,北檢今天正式發布通緝。(編輯:張銘坤)10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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