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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未主動揭露獨董 校友告管中閔與台大

2018/3/23 15:42(3/23 17: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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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律師詹晉鑒等多名台大校友今天赴台北地檢署告發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遴選前未主動揭露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身分,與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共同涉犯偽造文書罪。

詹晉鑒另告發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人事室主任黃韻如、遴選委員會主委陳維昭,明知管中閔違法兼任台灣大獨董,放任違法事實,讓管中閔獲取違法兼職不法利益,涉犯圖利罪。

詹晉鑒說,台大預定明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希望解決校長遴選爭議,但台大1月曾正式聲明,認為蔡明興並不具備不得擔任遴選委員的事由,也對管中閔未主動揭露兼任台灣大獨董及違法兼職110天等違法情事,隻字不提。

詹晉鑒認為,台大故意對管中閔涉犯偽造文書視而不見,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恐淪為形式,已無法令台大教授、學生、校友等社會大眾期盼的公義再現。

告發內容並指出,管中閔在台大校長遴選事件前,未主動揭露獨立董事身分,而蔡明興擔任校長遴選委員,明知管中閔是台灣大獨董,卻協助並配合管中閔隱瞞這個非常重要的資訊,已經涉及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偽造文書罪嫌。

台大校長遴選會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2月1日上任,後續卻傳出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等爭議,教育部至今仍未核定管中閔人事。10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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