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警攔查撞機車 男子傷害罪判1年5月
2018/3/22 13:39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2日電)曾姓男子去年開車停等紅燈,員警巡邏經過聞到毒品燃燒後的氣味,要攔查時曾男衝撞機車後逃逸,他到案辯稱以為遇到仇家,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傷害罪判處1年5月徒刑,還可上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20歲曾姓男子民國106年4月20日晚間11時多,開車行經台中市東區進化北路與自由路口停等紅燈,員警巡邏經過聞到轎車傳出毒品K他命燃燒後的氣味,要求曾男停車受檢。
不料曾男開車朝左方停等的機車群衝撞,接著加速逃離現場,造成蕭姓女騎士搭載蕭姓少女的機車倒地,蕭女左手骨折、右膝擦傷,蕭姓少女全身多處挫傷,另名劉姓婦人也受到撞擊,造成鎖骨骨折、胸壁與背部挫傷等傷害。
警方記下曾男駕駛的車牌,通知車主要曾男到案說明,曾男案發4個小時後到案,訊問後依傷害與肇事逃逸罪嫌送辦。
曾男到庭時供稱,因為欠錢以為警方是仇家,且當時有喝酒,撞到人後怕被警方法辦才會開車逃逸。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周邊道路監視器,與轎車行車紀錄器、被害人證詞後,今天依傷害罪判處曾男1年5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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