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黑心礦泉水賣10年 食藥署:最高罰300萬

2018/3/16 11:52(3/16 12:2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6日電)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回收礦泉水「丹楓之水」空瓶,清洗後填入簡易過濾的自來水,賣到小吃部、餐館、酒店等,賣了10年,食藥署日前協同檢調偵辦,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以新聞稿發布此消息,食藥署科長呂昀儒接受訪問時表示,李男自行填充的瓶裝水包括「丹楓之水(綠葉)」及「丹楓之水(橘葉)」2款,每瓶均為1400毫升裝,正版瓶裝水的瓶蓋顏色應為半透明,仿冒的瓶蓋則為乳白色。

呂昀儒說,食藥署日前協同高雄檢警到李姓民眾家中稽查時,現場查獲空瓶數批、瓶蓋一箱以及「丹楓之水」空紙箱數批,並由高雄市衛生局抽樣4瓶瓶裝水檢驗是否符合相關衛生標準,其餘全數由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扣押。

呂昀儒指出,本案因涉及商標仿冒等刑事責任,相關事證已由檢調單位攜回偵辦,並調查產品下游流向資訊,食藥署將持續督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

食藥署指出,根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該名李姓民眾回收空瓶再充填製作包裝水行為,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若未限期改正將依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

另因製作瓶裝水現場作業環境髒亂、衛生不佳,已由高雄市衛生局要求限期改善,並依法要求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售。(編輯:施燕飛/卞金峰)10703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