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救濟程序 司法院研修職務法庭改二審制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3日電)司法院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使職務法庭判決更臻妥適,將依據大法官釋字第752號解釋精神,研修職務法庭改為二審制,相關法官法的修正草案,希望能在6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
近期被社會各界討論的「前法官陳鴻斌改判案」,衍生出性別平權意識、職務法庭功能的議論。
在性別平權意識上,司法院表示,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管道、調查處理要點等法規,已在司法院全球資訊網站設置專區,也會再次發函所屬機關,應利用工作會報、庭務會議或其他會議進行宣導,而各機關對於違反性別平權相關規定者,均應依規定嚴處。
司法院指出,將請法官學院邀請性別平權專家、學者,持續開設相關課程,司法院所屬機關也應定時或不定時開設相關課程,強化同仁性別平權意識,並將修訂法官及其他同仁在職進修規定,明定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的性別平權課程教育。
司法院也說,將於「司法院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中,就精進司法體系內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與處理機制,營造性別友善職場等議題,研討可行策略。
而在職務法庭改革部分,新聞稿內容談到,為使職務法庭的判決更臻妥適,將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52號解釋精神,將原本只有一審制的職務法庭,研修改為二審制,賦予當事人在不服職務法庭判決時,得循上訴程序救濟,發揮糾錯或權利保護功能。
司法院也指出,為使第一審職務法庭判決更具多元觀點、提昇職務法庭公信力,將研議第一審職務法庭成員有法官以外人員加入的可行性;涉及性別議題的案件,研議職務法庭成員組成,合乎一定的性別比例。
新聞稿內容最後談到,為使職務法庭審判更加公開、透明、有效率,司法院將研修職務法庭法官遴選規則、審理規則、事務分配規則、職務法庭辦理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
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被控與助理有異常互動,監察院在民國104年10月通過陳鴻斌的彈劾案,送交職務法庭決定。
職務法庭審理後,在105年10月判決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的其他職務。陳鴻斌提起再審之訴成功,職務法庭在3月8日婦女節當天將原判決廢棄,改成罰款新台幣216萬多元。(編輯:劉政權)107031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