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不滿被分手 把人妻丟下樓致死判無期
2018/3/12 14:31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2日電)林姓男子不滿陳姓已婚女子提分手,灌她喝酒、吃安眠藥;陳女昏睡後,林男將人從6樓住處丟下樓致傷重不治;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殺人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指出,林男與陳女有曖昧關係,他知道陳女想要分手斷絕關係後心生怨懟,進而產生報復心理。
林男在民國103年6月17日中午約陳女到住處談判,陳進屋後遭林以徒手毆打,還被灌酒、逼吞安眠藥;陳女因藥效陷入沉睡,林男從6樓陽台將她拋下一樓,陳送醫傷重不治。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4年;案件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判刑過輕,撤銷改判林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再經上訴,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就此確定。(編輯:張芷瑄/梁君棣)10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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