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房客個資假諮詢貸款 男遭判拘役
2018/3/3 11:14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一名王姓男子不滿母親的房客不肯搬走,竟到多家貸款公司網站輸入房客姓名、電話,導致房客頻頻接到貸款公司詢問電話。高院日前依個資法判處王男拘役40日,緩刑2年。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的母親民國104年4月間出租套房,與房客因房屋使用問題發生糾紛。王男要求房客搬離遭拒而心生不滿。
王姓男子從租賃契約得知房客姓名、手機電話等個人資料,為騷擾房客,104年10月間,瀏覽多家貸款公司網站後,在未經房客同意下,於貸款諮詢欄位輸入房客姓名與電話。
貸款公司收到王姓男子輸入的資料後,以為房客有意貸款致電詢問。房客因陸續接獲不同貸款公司電話詢問是否有貸款需求而不勝其擾,警方獲報循網路資料,查出王姓男子涉嫌移送法辦。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處王姓男子5月徒刑。王男上訴坦承做錯事情,但認為只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
高院認為,王姓男子行為並不構成偽造文書罪,但觸犯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審酌王男出於維護母親之意,犯罪手段輕微平和,犯後坦承犯行,並以新台幣3萬元與房客和解,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拘役40日,宣告緩刑2年。(編輯:管中維)10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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