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被駁與法官口角 檢察官提抗告
2018/2/7 15:05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7日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辦案聲請將一名妨害性自主罪嫌羈押遭駁回,與法官口角,法官揚言要以侮辱公署罪偵辦,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犯嫌曾有多次犯行,有再犯之虞,今天提抗告。
彰化地方法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今天指出,下午就會把抗告書送出,要求法院再將被告羈押。
彰化地檢署一名莊姓女檢察官偵辦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向彰化地院陳姓法官聲請將被告羈押,不過在羈押庭上,法官裁定駁回羈押的聲請,莊姓檢察官指法官「頭腦不清楚」,陳姓法官要求檢察官道歉卻被拒絕。
陳姓法官認為,檢察官行為已觸犯刑法侮辱公署罪,2人發生口角,地院法警趕緊通報院檢雙方前來處理,兩邊經協調後,陳姓法官決定將此案函送給彰化地檢署偵辦。
彰化檢方指出,雖然羈押聲請遭到駁回,不過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涉案的被告有過多次犯行,有再犯之虞,且受害者大多為未成年的少女,可能還有被害人沒有被發現,被害人有可能在被告的教導下進行串證,因此決定提出抗告,將再度向法院聲請羈押。(編輯:李錫璋)107020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