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賄 林錫山二審求從輕量刑
2018/2/2 14:07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被控收受回扣,一審判刑16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林錫山表示對不起家人,已自白犯罪,繳回犯罪所得,請求從輕量刑,訊後還押看守所。
合議庭庭末諭知,9日將開庭訊問林錫山,決定是否繼續羈押,全案將於3月29日宣判。
全案緣於,林錫山主導立法院多起電腦軟硬體設備招標案,被控從民國101年到104年收受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新台幣3950萬元回扣。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等罪嫌起訴林錫山、李保承、前立法院秘書室科長陳亮吟及林錫山妻子劉馨蔚等13人。
一審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以林錫山位居要職,竟每年收二次回扣共8次,又逾2億元財產未能據實說明,依公務員犯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8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判他應執行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已繳交犯罪所得3950萬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財產來源不明)2億3618萬元沒收;洗錢罪部分,林錫山與劉馨蔚無罪。
全案經上訴,林錫山辯護人今天當庭表示,林錫山收錢不對,但已自白犯罪,且提供9000萬元資產供法院扣押,會勇於面對到案執行,應從最輕刑度開始量刑。
林錫山辯護人還說,林錫山當了17年特任官,非常認同立院,不會傷害立院;此外,林錫山非常孝順,先前每週都會回彰化陪伴母親,更一手照顧植物人弟弟的家庭,林的兒子日前還在臉書吐露思父之情,顯見林的家庭關係緊密。
林錫山則請求交保安置年邁母親,坦承受到李保承蠱惑而把持不住,對不起家人也對不起栽培過他的人,請合議庭考量他已自白犯罪繳回犯罪所得,從輕量刑。(編輯:張銘坤)1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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