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新法奏效 士檢急扣100萬美元
2018/1/31 14:32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1日電)王姓夫妻涉嫌侵占新加坡一家公司資產156萬美元,士林地檢署獲報依洗錢新法急扣國內洗錢帳戶中的100萬美元,王男另繳回餘款,檢察官今天依業務侵占罪緩起訴王男。
士檢表示,王姓男子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被害人也同意,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條件是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0萬元。王男的詹姓妻子今年初因罹癌辭世,檢察官依法不起訴。
士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12月14日接獲報案,指稱詹姓女子民國87年起受新加坡一家公司姜姓執行董事委託,在國內管理該公司的OBU帳戶,但帳戶款項不翼而飛。
主任檢察官邱智宏、檢察官張聰耀指示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中山站清查金流,發現詹女、王男與姜姓執行董事相處不睦,先後於去年12月11、12日將OBU帳戶內156萬美元,陸續匯至國內與美國的親友帳戶隱匿犯罪所得,涉嫌業務侵占、洗錢罪。
由於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降低前置犯罪門檻為最輕本刑6個月以上之罪。檢察官考量業務侵占罪已屬洗錢前置犯罪,依法緊急查扣被告借用的國內親友銀行帳戶,共計扣得100萬美元,並向士林地方法院備查獲准。
王姓夫妻見東窗事發,且隱匿在國內的犯罪所得已全數被扣押,因此自白全部犯行。王姓男子並將移轉至美國親友銀行帳戶中的56萬美元匯回OBU帳戶。
士檢指出,新法擴大洗錢犯罪的定義及降低前置犯罪門檻,使檢察官得以迅速查扣犯罪所得,確保不遭被告隱匿,避免被害人無求償無門,以保障被害人權益,充分體現洗錢防制新法為防制洗錢、打擊犯罪的目的。1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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