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聲請家暴令 男子開車撞死妻判無期
2018/1/18 16:35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8日電)59歲黃姓男子不滿妻子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駕駛小貨車衝撞妻子致傷重不治,黃男遭起訴,法院審理此案時,黃男辯稱視力不佳,仍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黃男因多次對妻子謝姓女子家暴,謝女因此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黃男因此心生不滿,曾對妻子揚言「今天如果再收到傳票,要跟妳同歸於盡」,駕駛小貨車前往工廠,看見妻子和2名兒子在工廠內,決定開小貨車衝撞謝女。
謝女當場被黃男駕駛的小貨車衝撞而夾死,黃男撞人後想要喝農藥自殺被擋下,遭檢方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此案時,黃男辯稱,曾說要同歸於盡是氣話,當時是要去工廠拿東西,才會開小貨車前往工廠,而進入工廠後因自己的視力有問題,眼睛有視網膜剝離的問題,看不清楚妻子和兒子的位置,才會撞到人。
不過地院法官根據彰化基督教醫院開出的報告,認為黃男的視力雖然有問題,不過沒有視網膜剝離,加上小貨車車牌被撞到變形,認定黃男所說駕駛小貨車進入工廠時不是蓄意衝撞,辯詞不可採。
法官認為,黃男如果只是要進工廠拿東西,當小貨車撞倒人的時候應該要下車查看妻子的傷勢,而不是在下車後喝農藥自殺,被告所說都是推委卸責之詞,因此依刑法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1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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