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殷正洋住家偷4萬 賊判刑10月
2018/1/10 14:13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0日電)余姓男子去年兩度闖入歌手殷正洋住處,第二次闖入時偷走新台幣4萬元與面額8萬元的支票。士林地院日前審結全案,依加重竊盜罪判處余男10月徒刑,未遂部分判刑4月。
曾獲金鐘獎、金鼎獎、金曲獎而有「三金歌王」美譽的歌手殷正洋,位於新北市淡水住處去年5月中旬遭竊嫌闖空門。
殷正洋當時報案指出,當天駕車剛返家,還沒開門便發現窗戶遭破壞,趕緊進屋察看,發現凌亂不堪直覺遭竊,隨即報案。警方獲報,逮捕犯有多次竊盜案的余男。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余姓男子去年5月12日中午,打開殷正洋住處一樓落地窗進入客廳,搜刮財物無所獲後離去;同日下午3時許,余男再度闖入殷正洋住處,在2樓臥室中偷走殷正洋放在外套口袋中的4萬元現金與支票後逃逸。
余男坦承不諱,法官考量他是慣犯,就加重竊盜未遂部分判處4月徒刑,既遂部分判刑10月,本案可上訴。1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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