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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油品案二審辯論終結 107年4月宣判

2017/12/29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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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台中高分院審理頂新油品案,今天最後辯論,檢方指出,頂新公司明知油品不佳,卻還是扣款允收;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則答辯「沒有這樣的過失」。全案將在明年4月宣判。

頂新公司民國104年被指控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豬油、牛油等飼料油,提煉成食用油後販售,魏應充等6人被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彰化地方法院一審法官認為,無法證明頂新公司採用問題原料,判處魏應充等人無罪。案件經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5日到29日召開審理庭,魏應充等6名被告與辯護律師出庭。

今天審理庭進入最後辯論,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李慶義在庭上出示頂新公司前總經理陳茂嘉於103年到越南參訪大幸福公司的評鑑報告,指出魏應充批示陳前往勘查,結果油脂不符合標準,且廠內有異味及髒亂,魏應充還是將大幸福列為「戰略夥伴」。

李慶義指出,大幸福公司為飼料油廠商,販賣給頂新公司的也都是飼料油,利用造假的檢驗報告,有時以飼料油進口,有時以食用油進口,頂新公司明知道油品品質不佳,卻還是扣款允收。

魏應充在答辯時表示,「我經營一向重視品質,沒有這樣的過失」,並透過律師出示在獄中以書法寫下的「俯仰無愧、爭取清白」等字。

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余明賢說,魏應充身兼17家公司董事長,企業是分層負責,不會對年營業額新台幣2000萬元的公司下達採購。

頂新公司委任律師羅閎逸指出,頂新自越南進口的豬油,並無摻偽假冒,從採購、進口到成品,都經過衛生主管機關的抽驗合格。陳茂嘉答辯時表示,他到越南是做市場投資考察,並未在會議上報告油品品質不佳,也沒有決定採購。

案件審理直到晚間7時才言詞辯論終結,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判長洪曉能諭令,全案將在107年4月27日上午宣判,法官詢問魏應充是否出庭聽判,他當庭拒絕。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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