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跨境詐騙 外交部籲限制出境不發護照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就兩岸共打及跨境詐騙議題檢討;外交部認為可用限制出境、不發護照等方式遏止跨境詐騙;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回應,會進行研究、研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進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現狀及跨境詐騙案件之量刑檢討」專案報告;與會委員就「肯亞案」宣判結果,認為台灣詐騙的量刑比中國大陸輕,也指目前兩岸共打績效差,要求與會單位進行說明。
跨境電信詐騙部分,外交部建議為避免已返國的嫌疑犯短期內再出境從事詐騙行為,建議司法機關以配合辦案偵查為由,依法限制出境一年以上,以增加犯罪時間成本;假設犯嫌的護照因從事詐騙被行為地國扣留,或經台灣司法機關為利遣返請求而註銷,並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4個辦事處申請護照者,外交部得依法不予核發護照。
立委王育敏認為外交部的建議有助遏止跨境詐欺,反指陸委會等單位的書面報告如果只能用口號呼籲中國要怎樣,那乾脆裁撤,應提出具體建議解決問題。
列席的蔡碧仲說,會參考國外立法例進行研擬,但這有牽涉到護照條例等規定,會仔細研究。
立委吳志揚等人也認為中國大陸就詐欺犯罪判刑比台灣重,民間也有台灣是詐騙大國的說詞,要求法務部等單位進行說明。
蔡碧仲說,跨境詐欺是台灣恥辱,會從金流等方向追蹤首腦,兩國訴訟制度不同,對於訴訟進行的精密度,國人也知道有所差別,台灣的量刑並沒有比較輕,若詐欺犯再加上組織犯罪、違反洗錢防制條例,也是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徒刑。
立委廖國棟則問,當台灣籍嫌犯於外國犯罪,在國際認為兩岸是一個中國原則的情況下,會把台嫌遣送大陸,這有何良方可解決?
蔡碧仲指出,會積極推動國際司法互助,和各國進行實質合作,畢竟國際間講究利害關係,特別是洗錢防制等工作是要跨境合作,「很多國家不會看你是不是聯合國會員,而是看你有沒有實力,就會跟你合作」。1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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